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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12-29来源: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监〔2017〕13号)统一部署,2017年7-9月,我局对芦淞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芦淞区建设街道办事处和芦淞区白关镇人民政府3家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度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政资金使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情况实施了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较好地执行了国家财税法规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程度逐年提高,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信息质量逐年提高。但检查也发现仍有部分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相互脱离、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审理和处理,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各相关单位通过健全管理制度、调整会计账务等方式进行了整改规范。
株洲芦淞区财政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