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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5-18来源:作者:字体[ ]

  芦组发〔2016〕10号
  关于设立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的通知


  白关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大京风景区党工委,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区直机关各单位、辖区单位党组织:
  经区委研究同意,参照市委组织部的做法,设立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由区委专职副书记担任组长负责抓总,具体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陈丰华同志负责,依托区委组织部,设立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负责学习教育的牵头抓总、研究谋划、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等工作。协调小组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一组、督导二组、督导三组、督导四组、督导五组,各组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综合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与市委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的工作联系;做好省委、市委有关部门同志来芦淞指导工作的有关服务协调工作;做好区委常委学习教育及到联系点指导的联络服务工作;承担学习教育全区性会议的组织、协调和会务工作;起草有关文件和文稿,编印学习教育专报,做好内部资料的收发及存档工作;掌握学习教育进度,搞好情况综合,提出意见建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组 长:欧阳展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协调小组牵头负责人)
  副组长:万 里   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主任
  欧阳剑光    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成 员:李保华   区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颜育之   区委组织部科员
  何 慧   董家塅街道科员
  高 鑫   白关镇科员
  刘 溪   大京风景区科员
  (二)宣传组
  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省、市级各大新闻单位共同做好学习教育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总结、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及时向省委、市委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和中央、省级、市级新闻媒体推介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引导新兴媒体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组 长:凌春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王亚薇    区网宣办主任
  成 员:周 媛    贺家土街道科员
  (三)督导组
  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各单位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和区委要求开展学习教育,定期调度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及时传达区委有关精神和工作安排;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1.督导一组
  组 长:李曦光 区人社局副局长
  副组长:周伟明  区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联络员:周外平 区人社局科员
  督导单位:区委办、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办、区政协机关、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编办)、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文明办)、区委政法委(610班、稳定办、综治办)、区委统战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董家塅公安分局、芦淞公安分局   
  2.督导二组
  组 长:刘萼洲  区城建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张 玲 区直机关工委副主任科员
  联络员:周丽贤 区城建局科员
  督导单位:区信访局、区工商联、区发改局、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农村工作局、区商务和粮食局、区安监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统计局、区政府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区人防办、区老干局、区档案局、区残联、区科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两型办,区卫计局(区红十字会)
  3.督导三组
  组 长:易树平 董家塅高科园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曾庆华 区政协提案法制委主任科员
  联络员:陈玉康 新芦淞集团人力资源部副经理
  督导单位:贺家土街道、建设街道、建宁街道、庆云街道、枫溪街道
  4.督导四组
  组 长:严建华 区农村工作局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徐革军 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长 
  联络员:何湘键 区农村工作局科员
  督导单位:白关镇、大京风景区、龙泉街道、董家塅街道
  5.督导五组
  组 长:张海峰 区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副组长:马 静 区两型办副主任
  联络员:李晓波  区卫计局科员 
  督导单位:区教育局、新芦淞集团、区国投、株百、非公党工委、区城管局、区城建局,市场管理局、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


  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8日